形象小天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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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象小天使
作者:广东九州教育更新:2018-8-15 11:34:52已有: 人关注

形象小天使事项说明

★评选条件:

1、在册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团员、预备团员。

2、在历届全国青少年英语、数学、语文、艺术大赛中金、银奖获得者。

3、各地团委、少工委、少年宫、学校、体委、体校、少儿才艺培训机构推荐的演员。

4、各地电视台公开选拔的优秀少年儿童演员。

5、在历届国家级媒体、学术单位组织的评选活动中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。

6、需要提交个人艺术照电子版的三——五张。

★ 形象代言人年龄  

形象代言人要求4-18周岁青少年儿童。

★形象代言人数量    

本届活动代言人:5名(男、女不限)

★宣传力度

综合运用平面、电视、网络、户外广告、宣传单等媒体宣传,宣传力度大、面积广、幅射群体都是针对艺术文化类。

★【回报】

1、颁发荣誉证书、奖杯;

2、在大赛组委会印制的“参赛证”背面(5000——8000份)上,印制形象代言人的艺术照片予以宣传;

3、在初赛、决赛以及颁奖典礼的舞台背景板上予以大幅宣传;现场支架宣传;

4、“形象代言人”优先参加由本组委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性的文艺演出和展演活动。并向有关媒体、影视单位推荐广告拍摄;推荐参加文化、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文化交流活动。

5、优先推选“形象代言人”进入少儿节目录制。    

6、决赛现场电视媒体报道、采访!

7、在组委会网站予以专栏宣传。

具体事项,敬请电话咨询大赛组委会。

咨询电话:(020) 38018690,23363534,

网    址:http://www.hope-gd.com/      

E —mail:Yqec2009@163.com    

地    址: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2号东方都会广场B栋1204室

附    件:形象小天使登记表下载

形象代言人(小天使)部分回报例:(英语

电视台采访报道

 

  

X展架


参赛证5000份

海报

舞台背景板5——8场次

奖杯

影像资料

颁奖典礼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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